皮建才: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四大陷阱
作者简介
皮建才,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本文原载于《经济学家茶座》2015年第1期(总第67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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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四大陷阱
我国已经进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个核心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就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都属于治理手段,政府治理和市场治理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来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其实就是不同治理手段之间的关系,哪一种治理手段的成本低就采用哪一种治理手段进行治理,通过降低治理成本来提高治理能力,通过完善治理手段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鉴于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从经济学原理和逻辑上弄清楚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四大陷阱,并对这四大陷阱加以防范。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顶层设计需要防范陷阱,防范陷阱需要清楚陷阱的形式和成因,只有防范好陷阱才能更好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降低改革的成本。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四大陷阱是指功能陷阱、边界陷阱、利益陷阱和阶段陷阱。这些陷阱往往属于认识上的误区,这些误区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加以厘清、在实践中加以防范,不要让思想上的误区变成实践中的“雷区”。
第一,我们来看功能陷阱。政府和市场都属于组织的范畴,市场是外部组织,而政府则是内部组织。具有组织属性的政府和市场都属于经济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分立的结构,这些分立的结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但是在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上则是功能替代的。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传统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而传统计划经济的流行模式就是用政府替代市场的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所以现阶段还有很多人(特别是很多学者和官员)总是认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替代的,政府可以做市场做的事,靠政府就不用靠市场,靠市场就不用靠政府,从而陷入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功能陷阱。
功能陷阱实际上是把边界上的替代放到了边界内部,犯了以偏概全、以点代面的错误。在边界内部,政府和市场功能上是互补的,政府发挥作用离不开市场的帮助,市场发挥作用也离不开政府的帮助,政府和市场是如影随形的,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像一个人的手和脚的关系,手和脚都健全才能做得更好。
政府要发挥政府的功能,市场要发挥市场的功能,就如同手要发挥手的功能,脚要发挥脚的功能。用手做的事非得用脚去做,用脚做的事非得用手去做,都是越俎代庖的行为;越俎代庖的结果就是肯定存在效率损失,并且越俎代庖的程度越大,效率损失的程度也会越大。现实生活中,在功能陷阱的惯性思维下,很多政府官员总是想着依靠政府的行政调节,总是试图用政府的行政调节来代替市场的自发调节,所以李克强总理讲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
第二,我们来看边界陷阱。政府和市场之间是存在一个边界的,在边界上不管是让政府发挥功能还是让市场发挥功能都是无差异的,在政府的边界范围内应该让政府发挥作用,在市场的边界范围内应该让市场发挥作用。所以,国内很多学者一直呼吁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要分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这种呼吁本身是没有错的。但是,我们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有一些学者似乎认为,只要把边界划分清楚了,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而实际上,这种一劳永逸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本身就陷入了所谓的边界陷阱,没有认识到这条边界是动态变化和不断演进的。这条边界并不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分界线那样清晰和明确,凡是想找到确切边界的努力都属于我行我素的极端自负行为,试图在动态变化的边界上钉入橛子只会像“刻舟求剑”一样“费力不讨好”。
边界陷阱可能会导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实际上可能都没有理,因为他们可能都选择了错误的参照点。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只能由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只能由经济发展过程中效率损失的程度来检验,只要效率损失的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划分就是合理的。
第三,我们来看利益陷阱。政府和市场里的行为主体在政府和市场关系演进的过程中可能会起到人为的阻碍作用,阻碍政府和市场边界的界定。由于利益关系,政府的部门和官员可能迟迟不退出自己本来应该退出的领域,从而产生了“政府越位”的问题,政府做了该由市场来做的事。
市场中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可能会游说政府不要进入其本来应该进入的领域,从而产生了“政府缺位”的问题,市场做了该由政府来做的事。按照经济学里的“俘获”理论,前一种情况属于政府“俘获”市场,后一种情况属于市场“俘获”政府,在“俘获”的过程中,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可能会有利益争夺,不同企业之间也可能会有利益争夺。这样一来,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就会存在利益陷阱,边界不能很好界定的原因在于很多人像对待“雾中花水中月”一样对待利益陷阱。
举个例子,美国这次发生的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因为美国联邦政府没有注意到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利益陷阱,在金融监管上做得非常不到位,政府在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思潮下被华尔街金融利益集团“俘获”了。尽管我国的情况跟美国不一样,但是我们决不能忽视利益陷阱的存在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破坏作用。
第四,我们来看阶段陷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跟经济发展的阶段联系在一起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很多人总是喜欢拿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和市场关系来说事,还美其名曰“国际标准”,实际是这些人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阶段陷阱。发展经济学有一句非常著名和深邃的话就是,“发展中国家的今天不是发达国家的昨天。”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发达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它的前面并没有领先者,但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它的前面有领先者发达国家。
约束条件的不同,会导致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选择的不同。在我国经济的赶超阶段,我们的政府发挥了比发达国家的政府更大更强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跟中国式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中央政府通过设计合适的政治锦标赛来激励地方政府官员付出发展性努力,惟GDP马首是瞻的政治晋升机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确实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处于赶超阶段的地方政府容易对哪些产业具有发展前景达成共识,在不确定性低的情况下犯错误的可能性也会非常低。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阶段,如果我们继续沿袭以前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惯性思维处理我们当前的问题,我们就会陷入阶段陷阱。处于创新阶段的地方政府很难对哪些产业具有发展前景达成共识,在不确定性高的情况下犯错误的可能性也会大大提高。这个时候,政府原本承担的一些功能要交由市场来完成,市场在风险配置和风险分担上有着自身无可比拟的优势。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如何防范四大陷阱。就功能陷阱来说,一方面,我们需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市场制度和秩序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
就边界陷阱来说,政府的职能和市场的职能需要像五年规划那样进行阶段性的调整,调整可大可小,以期做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和相匹配,调整的原则就是“以变应变”,以“不变应不变”。就利益陷阱来说,我们需要进一步打击和抑制腐败现象,进一步打破政府的部门利益,进一步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就阶段陷阱来说,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官员政治晋升考核机制,用合适的指标进行正确的引导,用合理的机制进行恰当的考评。
从经济学里的一般均衡的角度来看,这四大陷阱实际上是联系和交织在一起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在防范的时候需要重视全面性和综合性,否则很容易“按下葫芦起了瓢”、“顾了这头丢那头”。总之,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我们既要围绕“有为的政府”做文章,也要围绕“有效的市场”做文章,把“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寻找最优结合来把我国治理得更好、发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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